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比价方式对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部分)选定地勘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人: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部分)地勘与施工图设计审查。
1.3.采购方式:比价。
1.4.采购内容: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部分)地勘与施工图设计审查。
1.5. 拦标价:18万元。
1.6.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1.7.项目地点:环大冶湖新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人员名录》内,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风景园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工图审查人员名单内。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相应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投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代表,加盖公章)
5、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报价书(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通过寄达或送达的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黄石大道78# 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8楼企管部。
五、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报价人所报总价应低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六、中标原则
满足服务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综合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服务、保险、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现场勘查、设计文件出版、保险、税金和利润等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并以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
2、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3、招标人将首先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1)报价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2)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78号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8楼企管部
邮编:435000
联系人:陈部长
联系电话:0714- 6571816
收件人邮箱:2962458835@qq.com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