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抄表时间
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为抄表期。
二、抄表周期
1.居民用水
水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按区域实行每两月抄表结算一次,公共生活、学校及采用小区总表模式等居民用水用户实行每月抄表结算一次,抄表收费月份详见水费发票。
2.非居民用水
商铺、工厂、企事业单位及特种行业等非居民用水用户,原则上实行每月抄表结算一次,抄表收费月份详见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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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0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372 返回上页
一、抄表时间
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为抄表期。
二、抄表周期
1.居民用水
水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按区域实行每两月抄表结算一次,公共生活、学校及采用小区总表模式等居民用水用户实行每月抄表结算一次,抄表收费月份详见水费发票。
2.非居民用水
商铺、工厂、企事业单位及特种行业等非居民用水用户,原则上实行每月抄表结算一次,抄表收费月份详见水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