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土建及安装施工用电工程业主(比选人)为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工程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牯牛洲村。
2.2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5万元。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3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4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一台315KVA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与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牯牛洲村10KV架空线路处接驳线路;协助办理国网黄石供电公司供电相关手续等。(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5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2.6.工期要求:20天。
2.7.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2.8.质保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施工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工期、安全保证措施,开工前报采购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本工程各道工序的验收都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3)中标人进场施工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消防制度。因中标人施工原因,造成厂区内设备设施损坏、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等,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2.10.中标服务费:1000元整。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依据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中标服务费,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
4.1供应商于2026年4月 22 日2026年4月 24 日下午16时通过代理机构报名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投标。报名费用人民币100元整,一经确认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单位: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纳税识别号:91420200MA49FCG7P。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涯邻 13907231259。
开户银行:招行黄石南京路支行
账号:714903563710888
4.2供应商通过网络形式将开票信息、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60580480@qq.com,待确认后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委托书上注明获取电子版文件唯一的邮箱号,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普通发票。
4.3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并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4若比选时间、地点以及比选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我公司将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hswatersupply.com/)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企管部8204室(西塞山区磁湖东路28号)
5.3投标文件封包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响应文件1份送达指定地点,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送达签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东路28号
联系人:吴部长
电 话:0714-6571816
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